回到首頁
個人.家庭.數位化 - 數位之牆



數位內容 終極的網際網路(七)內容傳輸成本與收費方案
圖文/數位之牆 本文發表於2001/07/15 - 被閱讀 39341 次 被轉寄 56 次

消費者每個月固定繳納連線服務費,然後可以用很低的價格使用網路 內容,這種模式就是有線電視台的模式。美國的有線電視服務是收取 月租費,基本的頻道內容隨你看,一毛錢都不用付。換句話說有線電 視「內容」已經綁在有線電視連線服務這個載體上一起收費了。

 
■ 訂閱電子報 多種訂閱方式訂閱電子報按此
 
(續上期)上期談到了網際網路之所以形成封閉架構是因為人性的關 係,人性要求安全,所以網際網路才會逐漸形成封閉架構。人類的另 外兩個特性,貪小便宜,以及分享,也是型塑未來網際網路面貌的兩 大推手。

簡單的問一個問題:內容有價是個花了很久的時間才在人類社會建立 的觀念,但為什麼這樣的觀念必須要長時間一再的教育普羅大眾大家 才能接受?是不是這樣的觀念本來就跟人類的習慣違背?網際網路上 面的免費以及分享文化,推究到最後莫不是這兩大人性。

如果我們先不談網路,即使以傳統的媒介,書籍,雜誌,報紙,錄影 帶,音樂光碟等等,盜拷始終都是很大的問題。背後的內容經營者每 年編列大量的預算在反制盜拷。前幾天的新聞報導還指出,美國已經 有唱面公司在音樂光碟上採用反盜拷的技術,消費者如果使用電腦盜 拷,翻拷出來的那張光碟會有嚴重的雜音以致於不能聆聽。

盜版與反盜版的技術也不斷的互相拉鋸。以往的盜版是有規模的大量 複製,例如書籍或者音樂光碟,並透過地下管道銷售。這種方式對於 原先的內容經營者造成的傷害最大。最重要的是,翻版者以低成本從 這樣的行為中謀取暴利。

上面那種行為如果稱為鯨吞,那麼消費者透過網路互相「分享」內容 的行為,可以稱為蠶食。不管是透過電子郵件轉寄好文章給朋友,透 過某些特定網路「分享」MP3 音樂給其他人。這些個人的小量行為如 果擴散到每個人,總體力量可能會大於前面那種有規模的翻拷者。也 因此不斷的有人在研發種種防治網路盜版的方法。

讓我們先從內容的製作成本來探討。以雜誌為例,他賣的其實不是內 容,而是「製作能力」。對讀者以及市場的專業加上良好的文字,圖 形,以及整合兩者在一個載體上的能力,是一本雜誌的賣點。否則同 樣性質的雜誌,銷售狀況怎麼會有差別?「製作能力」是重點。電影 和音樂也是同樣的情形。

如果以此觀點來看,我們問一個很有趣的問題:以雜誌為例,他的成 本是「內容直接成本」+「編輯力」+「紙張印刷成本」+「遞送成 本」。那麼如果透過網路遞送這本雜誌的所有內容,其價格應該如何 計算?如果是透過網路傳送這本雜誌裡面的某一篇文章,這篇文章的 價格又該如何計算?

換個角度看,一本雜誌賣99元,如果你只想要裡面的某篇文章,你認 為你該付多少錢?在這種情況下,「編輯力」,「紙張印刷成本」, 「遞送成本」突然間對你都失去意義了。我們觀察網路上的行為,其 實很多時候我們所閱讀以及「分享」給別人的只是單篇的文章。所以 能夠被計算的價格只剩下「單篇內容直接成本」。

「單篇內容直接成本」高昂嗎?一篇1500字的文章稿費大約是2000多 塊錢,如果印刷量是兩萬本,那麼攤在每本雜誌上的這篇文章成本只 有一毛錢而已。如果你為了取得這篇文章而去影印,那你還真是虧大 了,因為你可能要付出2 塊錢。

從這點我們也可以看出,如果把內容從載體上抽離出來,那麼內容「 什麼也不是」。(某種程度來說,這是製作人員的驕傲,這代表他們 的存在拉高了內容的價值)。也就是說,內容要收費,跟載體有絕對 關係。說得極端些,消費者掏錢購買的對象,是載體。

如此網路內容的經營者又該要怎麼跟閱聽人收費才好?

網際網路是個全新的載體,他承載的內容是否也是同樣的成本結構, 「內容直接成本」+「編輯力」+「遞送成本」?如果依照我們前面 的觀點來看:

- 單篇文章的編輯力成本幾乎為零,這種情況多發生在電子報上(但 如果一份電子報上有多篇文章且由很多人共同生產,則還是有成本)

- 「遞送成本」就是上網的連線費用。如前所述,消費者付費的對象 是載體,也就是說網路內容要有價值,消費者付費的對象就是網路載 體,也就是網路連線費。

消費者每個月固定繳納連線服務費,然後可以用很低的價格使用網路 內容,這種模式就是有線電視台的模式。美國的有線電視服務是收取 月租費,基本的頻道內容隨你看,一毛錢都不用付。換句話說有線電 視「內容」已經綁在有線電視連線服務這個載體上一起收費了。

如果你要收看額外的頻道內容,必須另外付費。這也表示某些內容是 需要多花力氣額外生產,所以要額外的加收費用。這樣的收費模式, 就是未來的半封閉型網際網路的收費模式。

內容的直接生產者將內容銷售給通訊產業(無線通訊/有線通訊公司 )讓通訊產業加以包裝後連同連線費用一起販賣給消費者。消費者不 會覺得他要為這些內容多花很多錢,因為這些內容在網路上的生產成 本本來就低。

至於消費者得到這些內容之後互相分享的問題其實並不嚴重。因為不 管消者怎麼分享,收益者都是通訊產業。(轉寄文章或者分享音樂總 是要花連線費用)。這看起來會是未來形成半封閉架構的網際網路最 好的內容收費方案。 (文:黃紹麟

上一篇:終極的網際網路(六)封閉的網路來自封閉的人心
下一篇:泡沫所創造的價值



■ 歷史上的今天

MID ,小筆電,智慧型手機(二)來不及長大的螢幕 - 2009/07/19

MID ,小筆電,智慧型手機(一)搶口袋還是搶包包 - 2009/07/12

中國的電信重組競爭態勢(五)淺談3G話費訂價方法 - 2008/07/13

當idea變成事業(上)用戶數量怎麼估? - 2007/07/15

網路廣告新一章(一)從媒體到通路 - 2006/07/16

終極的行動裝置(四)隨時隨地收發Email - 2005/07/10

漫談數位音樂(六)究竟在保護誰 - 2004/07/18

漫談數位音樂(五)差點就零圓的計劃 - 2004/07/11

封閉的行動上網市場(三)成功關鍵在於無線通訊業者主導 - 2002/07/14

終極的網際網路(七)內容傳輸成本與收費方案 - 2001/07/15

 

 
搜尋本站


今日產業動態

福綿纖維攜手Epson舉辦成果發表會,展示數位印花創新與ESG理念 - 2024/11/21

簡珮如《黑蝴蝶》創造票房奇蹟 藝企合作擴大文化與公益效益 - 2024/11/21

TTD 推出全新革命性串流電視作業系統 Ventura - 2024/11/21

恩智浦與群光電能互授合作夥伴獎 慶GreenChip破6億顆出貨量 - 2024/11/21

友訊科技榮獲2024 TCSA創意溝通領袖獎 - 2024/11/21


繁體 RSS
簡體 RSS



數位音樂(18)
MP3(35)
數位內容(17)
P2P(13)
電子商務(156)
競標(38)
拍賣(33)
搜尋引擎(96)
筆記型電腦(30)
網路電視(14)
3C(18)
手機(163)
門號(19)
網路行銷(26)
PDA(53)
數位電視(9)
液晶電視(4)
數位相機(34)
網路電話(24)
加值服務(40)
ADSL(52)
平板式電腦(6)
CRM(7)
即時傳訊軟體(10)
寬頻(86)
社群(77)
入口網站(158)
3G(67)
WLAN(13)
影像電話(14)
MOD(23)
線上遊戲(24)
線上沖印(6)
行動上網(55)
電信業者(68)
交易市集(10)
ISP(55)
科技行銷(24)
電子報(59)
垃圾(26)
電子書(24)
網路媒體(67)
網路廣告(76)
無線上網(27)
VoIP(6)
B2B(15)
B2C(44)
C2C(19)
WAP(33)
GPRS(22)
網路購物(38)
數位家庭(9)
Blog(44)
RSS(17)
ICQ(19)
MSN(38)
品牌(128)
雙網(4)
互動電視(10)
網路書店(17)
交友(26)
Skype(16)
Smart Phone(5)
車用電腦(1)
Car PC(1)
可攜式多媒體播放器(1)
PMP(4)
線上學習(8)
Google(71)
Yahoo!(81)
eBay(34)
Web 2.0(61)
WiMax(8)
iPad(6)
iPhone(19)
Facebook(39)
智慧型手機(28)
Kindle(5)
平板電腦(8)
社交網絡(37)
部落格(29)
SNS(15)
O2O(8)
直播(9)
PGC(2)
網紅(3)
共享經濟(1)
Web 3.0(3)
人工智慧(4)
自媒體(3)


Information

 

 

 


個人.家庭.數位化 - 數位之牆

欲引用本站圖文,請先取得授權。本站保留一切權利 ©Copyright 2023, DigitalWal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Question ? Please mail to service@digitalwall.com

歡迎與本站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