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一個人擁有一個以上的電子郵件帳號已經是很
普遍的事情。現在的人每天收取電子郵件,最苦惱的反而是過多垃圾
郵件充斥其中,真正來自親朋好友或生意夥伴的郵件反而被淹沒了。 如果許多人生活中已經不能沒有電子郵件,那麼透過手機來收發電子
郵件似乎也是理所當然的需求。多年前行動通訊業者在推出 WAP行動
上網時,隨身收發電子郵件也是一大訴求。 但很有趣的是,真正用到這種功能的人,真是少之又少。當然,使用
WAP上網的人本身就不多,與全台灣目前使用電腦上網的人口比起來
,簡直等於沒有。而有使用 WAP行動上網的人,也不一定會用來收發
電子郵件。 有人將這種原因歸咎於手機的操作介面過於複雜,用來收發郵件難以
使用。如果以手機上網的程序來看,那個過程確實複雜。但若是以「
輸入介面」來看,這個理由是不成立的。 用手機輸入中文固然不太方便,但時下年輕人在發送簡訊的時候,可
是手指運作如飛,熟練得跟吃飯一樣。那麼為何這些年輕人不用手機
收發電子郵件? 當我們在問這個問題時,答案同時也已經浮現出來了。也就是說,簡
訊( SMS)本身就是某一種型態的電子郵件。說得誇張些,簡訊=手
機上的電子郵件。 技術人員可能不會同意這個觀點,因為透過手機行動上網來收發電子
郵件,不論是手機端的技術,主機端的技術,所牽涉到的標準,完全
和簡訊是兩回事情。 但先不管這些技術細節,簡訊與電子郵件本身都代表著以文字來溝通
,而且溝通的雙方可以不必同時在線上(電話溝通就必須兩人同時在
線上),對手機使用者來說,兩者的替代性太高,何者先讓消費者熟
悉,何者就會先成為主流。
很遺憾(或者很幸運),簡訊率先成為主流,因此擠壓到手機收發電
子郵件的空間。筆者先前提過,消費者本身是不管技術面的問題的,
當全台灣的手機用戶中有三分之二是從來不上網,完全無上網經驗時
,而在手機上使用簡訊的門檻又低時,使用哪一種應用會先成熟就很
明顯了。 如果簡訊已經成為主流,還想硬要消費者改變行為放棄簡訊,改用手
機收發電子郵件,這在行銷上面絕對是極大的阻力,也是很不智的做
法。剩下來的問題反而是:如何在不改變消費者行為的狀況下,讓行
動通訊網路(簡訊),與網際網路(電子郵件)兩者互通? 如此一來,消費者可以寄送電子郵件到手機上變成簡訊,反過來手機
用戶發送簡訊給網際網路用戶的電子信箱也可以通。先前已經有業者
提供服務,可以把電子郵件轉成簡訊發送到手機上,從手機回覆的簡
訊也可以轉成電子郵件。 但最大的問題卡在價格模式:一通簡訊要收三塊錢,只能容納70個中
文字不到。這麼貴的價格誰願意付?操作上比發送簡訊更加繁複。這
並不是降價促銷就可以解決的問題,而是簡訊的計費模式,其天性(
Nature),本來就與網際網路的計費模式難以相容,兩者成本結構也
不同。 所以,必須倚賴新的通訊標準進行這個工程:將兩種網絡(Network)
整合在一個平台上使其互通,讓使用者無痛的轉換其使用行為,簡單
的橫跨兩種網絡上面(行動通訊網路以及網際網路)使用訊息服務(
Messaging Service ),而從此不必在乎發出去的信息只能發給手機
門號,或者只能發給某個電子郵件地址。 這個東西,就是目前被熱烈討論的多媒體簡訊服務( MMS)。他不是
簡訊,因為他其實在收發的時候都是透過網際網路的連線。他也不是
電子郵件,因為他跟簡訊一樣,可以輸入一個手機號碼直接發給另外
一隻手機。 對沒有使用網際網路經驗的消費者而言,他是簡訊。因為他的使用方
式跟簡訊沒兩樣,只是現在除了文字以外還可以傳送圖片和音樂給別
人。對於有使用網際網路經驗的消費者而言,他是電子郵件,因為訊
息發送的時候,收訊人可以是某個電子郵件地址。 雖然消費者在收發多媒體簡訊時,手機是進行網際網路連線,但那對
消費者而言並不重要。換言之,聰明的電信業者並不打算告訴消費者
那其實是正在進行行動上網。 業者們普遍都明瞭:行動上網對於大部分消費者而言是個過於艱深而
難以瞭解,因此感覺不出有需求的服務。但是「訊息的傳送」則否。 從以前的網際網路發展歷史來看,電子郵件始終是最大的應用。這代
表著人類對於「非同步溝通」的溝通模式(即通訊雙方不需要同時在
線),有著高度的需求。 很有趣的是,在行動上網高度發達的日本,簡訊反而沒什麼人使用,
甚至是必須額外付費跟電信公司申請才能享受的服務。原因很簡單,
因為電子郵件在手機上面的使用,比簡訊應用更早成熟,因而反過來
擠壓到簡訊的生存空間。 感覺上訊息服務似乎是3G行動通訊的最大應用? 如果你知道,目前簡訊收入只佔無線通訊公司的收入不到5%時,你可
能就不會這麼想了。下一期讓我們來談談3G真正的殺手應用:「影像
電話服務」。
(文:黃紹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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