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經刪改後刊載於PC Magzine 1996年12月 現代人的生活好像越來越離不開網路了。網路咖啡廳到處林立,接著就有網路Pub,網路KTV,甚至還有銀行推出網路信用卡。電視上,演藝人員興奮的談論著他們的網路經驗。Microsoft的Internet 超值組合只要99元,擺在Seven-Eleven裡頭。網路已經成為一項流行的商品,四處都可以看見他的蹤影。
長久以來「Information is power 」 的觀念深植在我們的腦海中。我們談資訊如何成為一種新型態的商品,又如何創造價值。於是 Internet在商業上的應用被廣泛的討論。我們盛讚Internet上有著豐富的資訊,並一廂情願的認為人們連上Internet是為了「搜尋資訊」,卻很少人正視「在這個資訊已然超載的年代,絕大部分的人連上 Internet只為休閒娛樂」的事實。說得白話一點,是為了「殺時間」。Web能夠快速的為普羅大眾所接受,是因為它將Internet的休閒特質展現得淋漓盡致之故。一般人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資訊,有很多是打打電話﹑翻翻報紙就能得到的。Internet所能提供的不見得比現有媒體還多﹑還方便。相較之下,透過現有媒體取得資訊,甚至是更節省成本的作法。Internet的確是獲得資訊的良好管道,然而電視機收音機又何嘗不是。但我們絕大部分將之用在娛樂用途上。未來的 Internet也當如此,在上面傳送的內容,為了休閒娛樂的目的而製作的將佔去大部分。類似Yahoo!之類的搜尋引擎,仍然是有心人在資訊大海中汲取有用資訊的工具。但是對一般人而言,它們的角色將慢慢變成「規劃休閒生活的利器」,協助我們將時間花在Internet上真正有趣的地方。 一個人花費在媒體上的時間幾乎是固定的,很難再增加。Internet身為一種新興的媒體,自然必須與傳統媒體競爭,以獲取閱聽人的注意力。然而畢竟電腦可不像電視一樣,只要按下遙控器上的電源紐就萬事OK。使用電腦所需的基礎常識,在在成為一般人的涉入障礙。另一方面,Internet也始終沒有出現什麼殺手級的應用。HBO﹑MTV﹑CNN 這些知名的有線電視頻道,形成一股力量將有線電視帶入家庭。而 Internet呢?Web 的力量似乎仍嫌不足,除了眩人耳目的特效,偶爾令人眼睛一亮的小創意之外,沒有了。 我們似乎尚未找到使用Internet的正確方法。Internet是個大舞台,截至目前為止,台上盡是技術人員的天下。身為一個媒體所不可或缺的創意人員卻經常淪為跑龍套的角色。事實上,開發高娛樂價值的內容,向來是創意人員拿手的事,讓Internet變得更有趣也該是它們的工作。只是在目前技術人員主導的大環境下,創意人員很難在 Internet上出頭。而且橫在他們眼前的是:陌生的工具,複雜而層出不窮的技術問題,以及在舊媒體上的經驗法則完全不能適用的窘境。 Internet目前的身價多少是被炒作出來的。很少聽說有什麼企業因為架設了Web站台而導致大量獲利,通常的目的僅止於宣傳。真正能在 Internet上直接獲利的只有休閒娛樂上的應用,而我們對於這方面的關注卻又嚴重不足。為什麼Web 上充斥著越來越多毫無內容,了無新意的站台?這個現象值得我們深思。
(文:黃紹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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