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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內容 漫談數位音樂(五)差點就零圓的計劃
圖文/數位之牆 本文發表於2004/07/11 - 被閱讀 64748 次 被轉寄 29 次

如 如果音樂的產銷都能以如此低成本進行,誰還需要唱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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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圓計劃(IS Project,Indie Soundcheck Project)」是由一群 台灣音樂創作者所發起的音樂創作計畫,在2004年的夏天一口氣推出 兩張音樂CD合輯作為本計劃的首次成果。

十多位音樂創作者完成十六首歌,從創作,編曲,製作到錄音,混音 ,後製作處理,所有的開銷是「零圓」,所有的參與者完全不支領個 人酬勞。而專輯銷售盈餘,將存入鼓勵獨立音樂創作的專款帳戶中。

這或許是音樂人的一種反動。長期以來唱片公司迎合大眾口味的市場 導向經營,許多創作者必須顧慮音樂是否通俗易懂,曲調是否容易琅 琅上口。受到大眾市場歡迎的作品,可能往往創作者自己很不滿意。

這個計畫,讓參與的創作者完全不必顧慮唱片公司的想法,也不用管 大眾市場的反應,完全放手的去做出自己最滿意的音樂。最後的專輯 以每張 238元的價格銷售,所有的歌曲都可以在網站上先行試聽。

IS Project的專屬網站:http://www.is-project.net

為什麼要特別提到這計畫?因為從這個計畫中筆者預見了唱片工業即 將面臨的重大轉型。事實上,當所有的內容(包含文字,聲音,影像 等)透過數位化管道銷售時,都會造成原先產業體系重大變革。

首先讓我們看看成本結構。這張專輯售價 238元較一般的音樂CD為低 ,並不代表品質比較不好。相反的可能是因為投入較少的宣傳資源所 以能將成本降低。

而 238元據推論應該有大半進了通路商的口袋,以及硬體包裝成本。 剩下的部分原本應該用於支付參與其中的音樂創作者酬勞或者版稅, 則通通繳入專用的帳戶,用於將來鼓勵獨立音樂創作之用。

想法一:若消費者果真如本計劃所發想,是因為被好的音樂所吸引而 購買,則最不該獲得酬勞的人反而是通路。因為消費者付的錢大半不 是用於買音樂。

獨立音樂創作者擺脫唱片公司宰制後,依然得面對高成本的通路結構 。實體通路並非獲取暴利,事實上通路毛利往往不高。主因在於原本 無形的音樂最後被包裝成硬體,流通成本就是高,一點辦法都沒有。

想法二:消費者購買的是「好音樂」本身,還是「好音樂的收藏價值 」?若是前者,消費者可以不需要購買這張專輯的硬體部分(包裝盒 ,光碟等),若是後者,那麼這張專輯的價值還必須把包裝算進去。

這個計畫當中筆者最欣賞的意念,就是「讓好音樂自己說話」的想法 。好音樂要怎麼說話?除非你先聽過。於是專輯上所有的音樂都可以 在網站上面先試聽,再決定要不要買。

以往的音樂創作者,必須仰賴唱片公司的龐大資金來維持一個工業體 系的運作。從市場的企劃方向開始,到音樂製作,宣傳包裝到上通路 ,通通都是錢。創作者本身反而成了最受剝削的一群人。

「零圓計劃」展示在眼前的,是「即將來臨的未來」的半完成品。如 果連音樂的生產都能以如此的低成本進行,那麼誰還需要唱片公司? 如果音樂可以透過低成本的數位管道銷售,誰還需要唱片公司?

想像一下,某個獨立的數位音樂銷售網站上面販賣了各式各樣的音樂 ,作為一個新的「中間人」(Middle Man),因為縮短通路的關係而 能讓音樂的售價比現在還低,更接近音樂內容本身的創作成本。

而因為所有的音樂都能夠線上試聽,所以音樂可以自己說話。這個銷 售平台將充滿了無限的可能性,非主流的音樂也能突然間大為流行。 因為網路的傳播特性,好東西向來是不寂寞的。

以數位化方式銷售音樂,將可能解放現有的唱片工業。目前數位音樂 在網路上四處傳播,確實讓唱片公司營收受損。但長期而言,唱片公 司該害怕的是這種解放,因為這意味著權力的分散與移轉。

如前所述,透過網路銷售數位音樂這件事情要能成立,甚至形成規模 ,必須版權保護機制成熟運作,方能保護創作者獲得合理報酬。唯有 創作者才是整個銷售過程中最理所當然應該獲得報酬的。

但弔詭的是,唱片公司極力主張的版權保護機制,將無法(也不應該 )保護唱片公司的利益。因為當版權保護機制成形,數位銷售機制成 熟時,也將是唱片公司失去控制權力時。

因為,創作者將能夠與消費者直接對話。這,才是數位音樂的真諦。 (文:黃紹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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