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的難處 「你有這麼好的想法,為什麼不貢獻給公司,卻要在媒體上發表!」
下班前一個小時,上司打電話到我手機來大吼,吼到鄰座的同事都聽
到,並在電話掛斷後給我一個無限同情的眼光。 2002年七月,我的文章「無線通訊產業的四大發展」首先在台灣的《
財訊》雜誌上出現,主要預言手機電信產業將會跟媒體以及銀行業併
購整合。接下來三年的時間,市場發展完全依照這個預言實現。 台灣大哥大,當時聲勢如日中天的董事長孫道存先生,打電話給財訊
雜誌副總編輯,說太欣賞這篇文章了,希望跟作者見面。因為該文我
以筆名發表,自然只能透過雜誌社來聯繫。 豪不猶豫馬上就拒絕,因為我當時就在台灣大哥大工作!我很清楚這
間公司的企業文化,曾經有員工接受電台採訪而被記過甚至開除的先
例。與孫先生見面,不是大好就是大壞,賭注太大了。 雜誌發表兩個月後,我把文章刊登在數位之牆上,引起業內人士瘋狂
轉寄。我的上司知道這篇文章有兩個管道,一個是孫先生影印財訊的
文章後廣發高級主管要求必須閱讀,一個就是收到轉寄的郵件。 由於我當時隱姓埋名經營數位之牆,因此少有人知道文章由我所寫。
而上司一直都知道我經營這個網站,她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再次,
感謝她的寬容)。沒想到這次還是爆了,打電話來大吼。 ◎被公司禁止演講
愛之深責之切,我永遠記得譚副總對我的提拔與期許。然而文章事件
三個月後,還是選擇離開台灣大哥大。我在履歷表上消除所有關於數
位之牆的敘述,別人問我是不是「那個黃彥達?」我一概說認錯人了。 一個在業界被部分人認為是大師,名字報出來大家眼睛會亮起來的人
物,在大企業裡過著企劃書反覆被老闆退件,一個招呼馬上就要到上
司辦公室報到的生活,我很早就參透了「大師」這種稱呼的虛假本質。 我把網站上的作者名稱全部改為「數位之牆創辦人」,抹除了所有跟
黃彥達這三個字相關的字眼。然而畢竟紙包不住火,很快的新公司的
同事和上司又知道了。我嘆口氣,只好坦然面對,又把名字改回來。 但我盡量不寫跟公司營業項目有關的文章。還好我的領域很廣,在電
信產業工作就寫數位家庭或者網路產業相關文章;在網路產業工作就
寫電信產業相關文章,至此也相安無事好多年。 2006年八月,我在某大教育訓練機構開設網路行銷課程,其實這樣的
課程我已經講了四年以上,內容也一直與時俱進,因為課程與公司營
業項目無關,時間又在假日,也自覺心安理得。 沒想到教育訓練公司把我的頭銜寫錯成總經理,還放到網路上廣為宣
傳,結果是正牌的總經理要求公司人事單位查辦此事。最後應公司要
求我只好緊急取消該課程,並承諾公司不再於外界演講上課。 ◎誕生!一人飾演兩角 這間公司的上司黃副總對我一直疼愛有加,在工作上給我很多指導,
與她一起工作的四年是我職場上頗為愉快的經驗。她最後給了我建議
,取個筆名吧!黃芳宇這個名字,誕生。 一開始我想把黃芳宇這個人塑造成一個與我共同主筆的角色,換言之
黃彥達與黃芳宇是兩個人。我還弄了不同的Email 地址以及MSN 帳號
一人分飾兩角,就這樣過了一段哭笑不得的日子。 然而我再也不能演講了。把我的筆和嘴封住,是比什麼都還難過的事
(雖然按照我的計畫,黃彥達不能在外演講而黃芳宇可以),最後我
順勢辭去這份工作,回到比較自由的網路產業並且到大陸發展。 如果這麼不自由,為什麼過去選擇在大企業工作?首先,我承認當時
自己的年輕,我不能永遠只是空泛的評論,我需要被鍛鍊;我要知道
理論與實際的差距,我要當實戰派評論家。 30歲以前我悠游在自由的網際網路世界,渾然不知傳統產業的經營是
什麼。我所擁有是對網際網路的天生直覺,但那樣的直覺並不踏實。
我不知道什麼是行銷,什麼是管理。光有想法不夠,我要鍛鍊執行。 加入電信業五年不算資深,但是有機會參與啟動一家全新電信業者,
在過程中被上司反覆操練,為了興奮的遠景自動週末到公司加班,這
五年我在企業裡的工作,充分燃燒自己的熱情,我,何其幸運。 ◎別以為搶到了媒體的麥克風 不知道目前活躍的Blogger 們是否有遇到過我之前的問題。其實大部
分人很快就從Adsense 的收入知道,光寫Blog要賺錢包准餓死,因此
大部分人應該還是有著正職的工作在身。當然家庭主婦可能是例外。 而只要你寫的東西與白天的工作不太相關,又使用一些很有特性的英
文或中文網名發表,大概也沒人會抓到或者過分在意。目前的傳統媒
體很喜歡徵詢知名Blogger 意見,使用網名發表一般也都能接受。 我在1998年第一次接受平面媒體以及電視採訪後,就對台灣媒體的幻
想破滅。Blogger 們可能以為自己抓住傳統媒體的麥克風,其實大部
分只是變成記者預先寫好的稿子,其中的材料而已。 他們已經有預先想寫的方向,只是因為你合於規格,所以把你找來講
幾句話套進稿子而已。前一陣子台灣熱鬧的關於雅虎奇摩收購無名小
站的兩場記者會事件,就看到很多Blogger 變成別人打手而不自知。 十年前我是一個剛從軍隊退伍的青年,由於有著自營「個人媒體」的
特殊經驗,十年來過著無名小卒/媒體寵兒;卑微的企業員工/產業
的大師級人物,各種身分同時存在的有趣矛盾生活。 我對虛名的體悟:「任何大師都是有上司的」以及「別以為搶到了媒
體的麥克風」。別人的批評或讚美不重要,永遠別期待別人了解你在
做什麼。十年前被稱為記者會花蝴蝶的我,日漸學習著低調,再低調。
(文:黃紹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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