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課宗旨 現行機關工程採購案之價金給付方式多以總價承攬契約之計價方式給付,因此常造成甲乙雙方就變更之項目或內容是否為契約所約定之範圍,以及「工程契約價金之給付及調整」產生爭議。如:承攬廠商能否請求在約定之總價外請求漏未編列部分工作之報酬?請求逾工程詳細價目表所載數量部分之工作報酬? 有鑑於此,本永續工程講座特針對「工程契約價金:計價方式、施作數量逾原契約數量、漏項、工程圖說與價目表不一致、乙式計價與數量變更/施工條件變化/展延工期、物價調整、契約之重大變更與追加減帳…等」做深入探討,詳細說明是否符合契約價金調整之要件、爭議樣態與機關廠商因應方式,同時解析實務上仲裁案例與現場模擬仲裁庭,讓您遇到相關問題時能夠從容自在、維護權益。 課程特色 為您解析以下內容: 工程契約價金給付爭議點處理實務與保全處分措施解析 1. 工程契約價金之計價方式 2. 工程契約價金之付款爭議類型與爭議點處理 施作數量逾原契約數量/漏項/工程圖說與價目表不一致 乙式計價與數量變更/施工條件變化/展延工期 物價調整/契約之重大變更與追加減帳 3. 工程契約價金之保全處分措施 監督付款/假扣押 仲裁庭模擬:參與仲裁實境模擬演練-工程契約價金給付爭議案例 仲裁人: 林誠二教授 東吳大學教授/重大工程仲裁人 朱台森總經理 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馬惠美律師 安信商務法律事務所 1. 工程仲裁案例實務解析:「工程契約價金給付之爭議處理」 2. 現場模擬: 由學員分組擔任聲請人及相對人進行模擬攻防 由三位主講人與學員進行模擬仲裁庭之詢問 3. 綜合討論與Q&A 問答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700元/人,搶先報名優惠價-個人價3500元/人、2人同行價(含)3300元/人、5人同行價(含)3000元/人,請於2010/09/30前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10/10/01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客服專員) 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或線上報名→辦理繳費→傳真繳費收據(請附註班別與姓名)→來電確認→完成報名 線上報名(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系統之協辦單位會員報名預設收費為三人團報價,若報名金額與系統預設之收費金額不同時,請來電與客服人員確認後即可!) 請詳閱報名資訊,同意後,確實填寫無誤後報名。 其他說明: 1.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淮為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2.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中華民國景觀學會核淮為景觀師培訓暨證照管理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3.以上課程正申請(或已獲)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核淮為建築師開業證書換發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 4.本中心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核準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機構,各課程學員之學習時數預計將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登錄。(惟依相關規定,學習機構所登錄之學習時數,須俟各學員服務機關(構)之人事人員確認複核後,始予生效。) 5.本中心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核準之終身學習護照登錄機構。(課程核準依主管機關個案認定) 6.課程執行期間,學員不得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7.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若您於開課日前未申請退費,則報名學員須負擔全額的教育訓練費用。 8.取消報名請務必在上課3天前通知本中心,但報名學員仍須扣除報名退費手續及行政作業費(課程定價之10%)。 9.本中心保留調整講師、修訂課程、受理報名及未達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之權利。 10.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課程網址: http://www.clptc.com/4-3-Course_Info.asp?mClass=40&id=575
- 新聞稿有效日期,至2010/10/06為止
聯絡人 :黃湘芸 聯絡電話:(02)2718-2201#18 電子郵件:tiffany@clp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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