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2011年12月7日 - (亞太商訊) - 按照國家節能減排工作總體部署,“十二五”期間,我國要完成全國氮氧化物排放量削減10%的目標。而火電企業的脫硝技術改造將是氮氧化物減排中的重中之重。國家發改委11月30日宣布,為提高火電企業脫硝的積極性,對安裝並正常運行脫硝裝置的燃煤電廠,每千瓦時加價0.8分錢,以彌補脫硝成本增支。 此前於2011年9月21日,國家環保部發布了新的《火電廠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大幅提高火電廠污染物排放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執行“史上最嚴”標準,100毫克/立方米超過了歐洲和美國地區限值,體現我國政府治理火電尾氣污染物排放的決心。因此,這次發改委的脫硝電價補償,可以看做是確保“新排放標準”貫徹實施的有力舉措。 嚴格的排放標準和新的補貼政策,一方面提高了火電企業採用脫硝技術的積極性,為脫硝技術服務行業帶來了巨大的市場空間;另一方面,也會對現有的脫硝技術和脫硝企業進行一次大“檢閱”,淘汰落後的脫硝技術和不規範的脫硝企業,規範脫硝行業市場競爭,起到行業洗牌的作用。在市場實際操作中,這兩方面政策必將形成合力,大大地加快脫硝產業的發展速度。 按照新標準,火電新建機組將自明年1月1日起執行,至 2014年7月1日改造覆蓋至存量設備。據預測,火電廠空氣污染物排放新標準實施後,到2015年,火電煙氣脫硝容量將達到7.2億千瓦,需要上千億的脫硝投資和大量的運行費用。近年來電煤價格持續上漲,火電行業大面積虧損,企業經營困難,火電企業採用脫銷技術積極性不高。新的政策措施,通過補貼為火電企業提供了脫硝技術改造的資金,極大地提高了火電企業脫硝的積極性。
脫硝電價政策和嚴格的排放標準為脫硝行業打開了千億市場,脫硝行業如何才能健康成長?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什麼樣的企業才會脫穎而出? 目前,火電廠應用的脫硝手段有3種:低氮燃燒脫硝、選擇性催化還原法(SCR)脫硝和選擇性非催化還原法(SNCR)脫硝。低氮燃燒脫硝是在燃燒過程中控制氮氧化物的產生,也稱前端脫硝;SCR和SNCR是對燃燒鍋爐排放的尾氣進行脫硝,淨化尾氣中的氮氧化物,也稱後端脫硝。國內的脫硝機組70%採用了SCR尾氣脫硝技術,低氮燃燒脫硝目前在300MW以上新建機組都有應用,但為了進一步提升脫硫效率,需要跟SCR系統聯合使用。預計,國內未來的脫硝技術可能以低氮燃燒技術和SCR為主。 就SCR脫硝而言,催化劑是煙氣脫硝的核心物質,其質量的優劣將直接決定煙氣脫硝率的高低。SCR脫硝催化劑的組成、結構、壽命等直接決定煙氣脫硝系統的效率,是SCR脫硝系統中最關鍵的環節。 SCR催化劑約佔脫硝工程總造價的40%左右。之前,國內尚無完全自主研發的催化劑生產工藝,技術多從日本和美國引進,使得火電脫硝成本長期居高不下。 因此,誰掌握了SCR催化劑核心技術,實現催化劑的國產化、打破國際技術壟斷,誰能通過大規模生產降低SCR生產成本,誰就會成為行業未來的贏家。 與此同時,脫硝環保企業前期在火電脫硫領域的市場業績情況,很有可能成為企業進軍脫硝領域的“推薦信”。之前在脫硫領域已經實施的特許經營制度,也有可能在脫硝領域繼續實施。該方法是通過引入脫硫公司參與電廠運營以提高脫硫企業收益。在特許經營模式下,脫硫公司可以享受政府的電價補貼,但脫硫電價一般由電網支付給發電企業,再由發電企業支付給脫硫企業,而非直接補給脫硫公司,因此,這顯然有利于如國電科環等背靠大電力集團優勢的環保企業。由於特許經營在脫硫領域已經開創了成功的先例,在脫硝領域繼續實施的可能性較大。脫硝特許經營將在近期為國電科環等有大電力公司背景的企業營造廣大的市場空間,並將為實現快速持續增長的盈利目標提供了必要的保證,使這些企業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大幅度地提高市場佔有率,在和其他脫硝技術服務企業的競爭中佔據絕對優勢。 目前,脫硝產業已經啟動,催化劑市場競爭硝煙瀰漫,相關盈利模式也在積極探尋中,而標準的嚴格執行將是未來脫硝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關鍵。從目前整個產業發展態勢上來看,催化劑的市場需求可能會緊隨工程建設率先進入井噴式發展階段,激烈的市場競爭已是山雨欲來。 在此情況下,需要多湧現注重技術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的,行業經驗豐富的企業,以技術和工藝創新帶動產業升級,設立較高的技術門檻,避免盲目低水準競爭。總結過去火電脫硫產業的經驗教訓,未來5年的脫硝產業,一方面需要“鐵腕”政策及時出台並強力推進,另一方面相關部門也應該及時完善行業領域的一系列技術和市場準入標準,著眼於在起步階段就引導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 新聞稿有效日期,至2011/12/31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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