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法律只保障懂法律的人,本司特邀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新北市政府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委員、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副秘書長、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工程爭議審查委員會委員…等資歷先進,以實例經驗解析~「工程履約管理三關鍵VS常見缺失預防」、「變更、終止與解除VS調解、仲裁與訴訟」、「工期網圖與權益保護VS遲延趕工停工之計價與爭議處理」與「驗收結算、保固責任、瑕疵擔保VS爭議處理與權益保護」,深入爭議態樣與因應對策,讓您遇到工程法律問題時,能從容自在維護權益。 課程特色 一、如何認定工期展延~時程網圖與要徑法(CPM) 1-1 網圖排程是否合理?影響工期展延之認定?何謂「合理」? 1-2 工期如何計算?工期延誤有何不同? 1-3 總工期之逾期、保證里程碑之逾期、驗收瑕疵改善之逾期
二、工程遲延之法律問題? 2-1 停止計價 2-2 逾期違約金/逾期違約金之酌減 2-3 履約期限之遲延與不良廠商之通知 三、遇到「求償」,怎麼辦?權益保障要注意甚麼? 3-1 物調如何計算?物價波動與變更設計,如何議價? 3-2展延費用得否適用情事變更原則? 3-3 趕工、工率降低,有哪些問題? 其範圍為何? 3-4 如何保障您的權益?您一定要知道的「求償請求權基礎」 四、處理展延工期的「關鍵時機」? 4-1 請求權時效:工程完成驗收時起算?驗收完成與否發生爭議? 4-2 FIDIC條款:工期延長致增加費用及合理利潤,如何求償? 4-3 「共同遲延」責任解析 五、業主之權利義務 2-1 業主定作人之協力義務,關鍵是甚麼? 真正義務? 不真正義務? 法院判決案例、FIDIC規定 2-2 業主未履行協力義務致長期停工承包商得否終止契約? 2-3 業主遲延開工或延誤開工之爭議處理 六、承包之權利義務 6-1 承包商未「終止契約」,能請求 「停工損失」? 6-2 承包商如何行使終止權? 6-3 停工導致的損失,有求償範圍?如何舉證? 七、終止契約及停工損失爭議-經典案例、法院判決案例大剖析 7-1 承攬請求權之時效起算 7-2 終止契約、停工損失 7-3 情事變更、物價調整 八、工期爭議QA問答~請您課前提供,便於課堂深入討論,講師將提供最專業合法的建議與作法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850元/人,早鳥優惠價3700元/人、2人同行3450元/人、3人以上團報3200元/人。請於2014/08/20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14/08/21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分機17 鄭小姐) 本中心官網上提供主講老師的學經歷與實績,每一位老師均擁有10年以上的實務經驗,授課內容均為講師們的實務經驗精華。上課時,講師們將會自我介紹並與您交流。 【Q&A說明】
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或線上報名→辦理繳費→傳真繳費收據(請附註班別與姓名)→來電確認→完成報名 線上報名(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請詳閱報名資訊,同意後,確實填寫無誤後報名。 1.課程執行期間,學員不得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2.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若您於開課日前未申請退費,則報名學員須負擔全額的教育訓練費用。 3.退費方式:學員於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之前二個工作日前申請退費者,酌收課程定價15%之手續及行政作業費。開課日之前一個工作日與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本中心將寄發講義與發票給報名學員。 4.本中心保留各課程調整講師、修訂課程、受理報名及未達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辦理之權利。課程開課日與課程期間,恕不受理學員退費、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5.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 新聞稿有效日期,至2014/08/01為止
聯絡人 :劉湘怡 聯絡電話:02-2718-2201#23 電子郵件:Clptc23@clp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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