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派遣存在台灣已十多年,尤其歷經2008年金融海嘯,企業主轉為保守雇用人力並為節省成本而大量使用。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資深講師 黃竑鈞表示,勞動派遣這個充滿爭議性的議題,主要來自雇傭與使用分離,造成雇傭關係不確定性、勞工薪資降低及派遣勞工權益未獲得應有的保障。 黃竑鈞指出,2010年勞委會研議修定完成的「勞動基準法」新增派遣專章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在企業任用派遣人力的額度最早研議限縮為10%。當時,工商團體即表示反對,認為限縮企業使用一定比例,不但違反世界潮流,也剝奪了中小企業任用派遣人力的機會,主張應予放寬;隨即工商團體在上書給總統「2010工業總會白皮書」中,更提出派遣人力比例20%的建議。 黃竑鈞進一步指出,2014年勞委會訂定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版本,送行政院審議,將派遣勞工上限訂為百分之3,但經濟部和資方代表有不同意見。103年9月1日聯合報報導:「據悉,百分之3上限可能修正,決策官員昨證實,此上限門檻爭議已非部會層級能處理,預計將朝「放寬上限」的方向修正,但行政院並無預設立場。」 黃竑鈞認為,勞動部修法限縮企業任用派遣人力,主要目的是要「保障派遣勞工權益」,讓企業多聘用正職人員,同時派遣工作不能無限上綱,必須要有比例管制。但一直以來,勞資雙方都對派遣工使用人數上限有不同的看法;工商團體擔心, 面對勞動部大幅限縮企業使用派遣人力的新規定,需要有彈性的配套措施;若非設上限不可,則建議採總量管制或依產業特性設不同門檻。
勞工團體則擔心,提高企業任用派遣人力上限,將會排擠正職勞工的工作機會;再者,企業大量運用派遣人力,可能造成台灣勞工低薪的原因;常態性的勞動派遣,更是造成台灣薪資倒退的主因之一;因此,禁止或限制派遣人數有其必要性。更有工會或勞工團體主張「零派遣」,勞動部要減少派遣工,應該先從公務部門自己做起。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表示,派遣制度所提供的用人彈性化,業已普遍運用於各行業中。根據主計總處102年勞動力運用調查統計資料,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者高達74萬人,占總就業人口已逾百分之五,過度「限縮派遣人力」或完全「零派遣」,將造成企業無法彈性運用人力,也未必能夠保障到勞工與派遣人力;反之,如果過度使用大量非典型勞動力,短期來說,企業人事成本可望減輕,但長期來看,欠缺員工穩定度以及缺乏對人才培育的投資,不利企業的轉型與發展,她認同儘速將勞動派遣法制化的作法,以給予派遣員工更充分的保障。 - 新聞稿有效日期,至2014/10/09為止
聯絡人 :謝武雄 聯絡電話:02-2748-5188 電子郵件:alvin521@cpe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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