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不動產交易多少都會遇到些法律上的問題,例如:私法人借用他人名義買耕地有法律風險否?借用物遭法拍,借名人可否提第三人異議之訴?打確認房屋所有權存否之訴須有確認利益否?法拍違章房屋,執行法院如何認定所有權人?本系列講座將請專精民法及土地相關法規專家張進山老師,為您解答買賣過程的棘手問題! 【課程目標】 一、借名買地、信託買地及合夥買地之法律關係 二、地與屋併不併拍之法律實務【含違章房屋法律關係之解析】 【課程大綱】 1.信託行為可否撤銷?信託財產可否執行? 2.借名契約是否一定有效?信託契約是否一定有效? 3.私法人借用他人名義買耕地有法律風險否? 4.返還借用物如何起算時效?官司怎麼打? 5.借用物遭法拍,借名人可否提第三人異議之訴? 6.出名人擅自處分借用物,是有權處分否?是否構成犯罪? 7.出名人處分借用物,借名人可否提撤銷訴訟? 8.有登記與未登記之信託,法律效果是否相同? 9.消極信託與積極信託是否不同? 10.抵押權人兼受託人是否綁死自己? 11.拍賣養殖用地,地上之魚塭是否併拍? 12.違章房屋不能辦理保存登記,但有無所有權人? 13.違章房屋之買受人有無物上請求權? 14.違章房屋有無推定租賃之適用? 15.違章房屋所有人承租國有土地後,違章房屋是否因此變合法房屋? 16.打確認房屋所有權存否之訴須有確認利益否? 17.法拍違章房屋,執行法院如何認定所有權人? 18.以土地設定抵押,地上有地主建築之違章房屋,房屋是否隨抵押物拍賣而併拍? 19.以土地設定抵押權後,土地為第三人佔蓋廠房,廠房是否隨抵押物拍賣而併拍? 20.以土地設定抵押時,地上有地主正在興建中之房屋,日後完工之房屋是否隨抵押物拍賣而併拍? 【課程時間】 104年10月21日、28日、11月4日、11日(每週三晚間7:00~10:00)
【課程地點】 台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76之10號6樓 【課程對象】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仲介業、土地開發業、建設公司 【課程費用】 全修6,000元,可選修(1堂$1500元) 【繳費方式】 歡迎公司派員參加,可臨櫃現金、臨櫃刷卡或支票、ATM轉帳等方式 戶名:私立現代法政短期補習班 余華淵 銀行:台北富邦銀行 台南分行(012) 帳號:711-120-000-040(匯款後請來電告知上課者姓名、匯款日期、匯款帳戶後五碼)
- 新聞稿有效日期,至2015/11/07為止
聯絡人 :王小姐 聯絡電話:06-2288223 電子郵件:e1204007@ms26.hinet.net
上一篇:Lattice推出兩款創新superMHL/HDMI 2.0解決方案
下一篇:資策會「商業圖解應用與製作技巧」(台北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