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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動態 新制農舍興建審查規定及實務研討
社團法人台灣資產評估協會 本新聞稿發佈於2016/01/05,由發布之企業承擔內容之立場與責任,與本站無關

農舍之興建,依新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之規定,除須審查農民資格外,尚需撰寫「經營計畫書」,交由縣市政府之審查小組審查核定。 此部分之規定影響重大,如果不能完整的撰寫符合現況及邏輯之「經營計畫書」,即不能興建農舍。

 
■ 發布/輪播新聞稿 新聞稿直達14萬電子報訂戶刊登新聞稿:按此
 

政府新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後,大大限制了農舍興建的資格

申請者須為下列其一之身份:
(1)具有農保身分
(2)健保屬於第三類(畜牧、漁民)
(3)實際從事農業活動者(須付佐證資料)

且需要提出完整的「經營計畫書」至主管單位,

待主管單位之審查小組核定後,始可建造;

但所謂的「經營計畫書」到底要怎樣撰寫,才能通過審查,符合標準呢?

因此,本次研習班以興建農舍為基礎,全面性的探討審查之規定,

並輔以經營計畫書之撰寫及配置圖實例,

提供學員「經營計畫書」的撰寫相關技巧,以幫助學員在實務上之運用。


此外,新制也對於農舍的購買人做出了相關限制,

(1)承購人需為「農民身分」,即符合上述三種身份其中之一
(2)必須有從事農業生產之事實(須附佐證資料)

上述之法令規定,無疑是大大地限制了農舍的交易。

本次研習班也會解析新制與舊制的差異,

協助學員在新的體制下,知悉申請興建農舍之流程,

以及買賣農舍時,應注意之事項。


◎上課相關資訊◎

【授課對象】地政士、不動產業相關等,有意學習者

【授課時間】105年01月28日(四)18:30~21:30,共3小時。

【授課教室】台中市中區平等街1號2樓教室 (台中舊市政府,現台中州廳對面)

【課程費用】1500元/人(含講義)01/21前報名 享九折優惠價格 1350 元。 (另有團報優惠,歡迎來電洽詢)

【師資簡介】講師:鄭竹祐 老師
現任:彰化縣溪湖地政事務所登記課長
著作:《實用土地登記案例研析》、《實用繼承登記案例研析》

- 新聞稿有效日期,至2016/02/05為止


聯絡人 :力小姐
聯絡電話:04-2221 3528
電子郵件:tw229482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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