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內容大綱及時數 贓車、權利車、AB車辨識面面觀 上課日期:2016/09/03 3小時/林榮宏 事故車辨識與維修估價(重大事故車、火燒車、泡水車辨識/事故車輛維修費用之估價) 上課日期:2016/09/03 3小時/林榮宏 汽車結構分析(1)-汽車基礎認識/組成和基本結構 上課日期:2016/09/11 3小時/林百福 汽車結構分析(2)-汽車使用與維修/車況及使用壽命/使用性能 上課日期:2016/09/11 3小時/林百福 中古車鑑定評估-價值概念/評估概念/評估特點/評估的基本原則/評估依據/行情鑑價與評估 上課日期:2016/09/24 3小時/劉國龍 中古車買賣相關證件及法令規章 上課日期:2016/09/24 3小時/劉國龍 中古汽車買賣市場簡介/汽車常用專業術語 上課日期:2016/10/01 3小時/林百福 汽車常見故障診斷(發動機/底盤/電器線路常見故障問題) 上課日期:2016/10/01 3小時/劉國龍 汽車交通事故現場處理、肇因分析與相關權益簡介 上課日期:2016/10/15 3小時/林榮宏 汽車保險理賠流程與注意事項 上課日期:2016/10/15 3小時/林榮宏 共30小時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學 歷:國中(含)以上 資格條件: (一)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二)現職從業人員希望提升專業知識、能力與技巧者。 (三)欲培養第二專長者。 報名起迄日期 105年08月03日至105年08月31日 預定上課時間 105年09月03日(星期六)至10月15日(星期六),共計30小時 星期六09:30~12:30; 13:30~16:30(9/17、10/8停課); 星期日09:30~12:30; 13:30~16:30(9/11上課)
授課師資 講師姓名 學歷 專業領域 林百福 博士 1.車輛工程2.汽柴油引擎性能測試實務3.汽車設計4.火燒車暨事故車鑑定5.汽車工業日文6.車輛生產與行銷7.車輛製造與管理8.車用引擎替代燃料實務 林榮宏 碩士 1.法國標緻汽車(Peugeot)維修工程師2.富邦產物保險公司理賠服務及相關業務3.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 諮詢委員 劉國龍 碩士 1.匯豐汽車服務處品質技術組 2.SUM尚盟中古車聯盟技術訓練襄理26年3.汽車修護4.汽車檢驗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5730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補助$4584員自行負擔$1146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一)因故未開班。 (二)未如期開班。 (三)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訓練單位 報名專線 聯絡電話:04-22213528 聯 絡 人:謝宛妮 小姐 傳 真:04-22256470 電子郵件:tw2294827@gmail.com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電話:0800-777888 http://www.wd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電話:03-4855368 分機 1331 http://thmr.wda.gov.tw 電子郵件:thmr@wda.gov.tw 傳真:03-4752584 - 新聞稿有效日期,至2016/09/01為止
聯絡人 :台灣資產評估協會 聯絡電話:0422213528 電子郵件:tw229482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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