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機關正確因應與辦理國家賠償案件,邀請資深執業律師與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以案例方式講授國家賠償、賠償機關認定、法院判例、…等,積極建立法制觀念,提升國家賠償案件處理能力,歡迎踴躍參訓。 課程特色 一、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造成之國家賠償、法院判決解析 二、因怠於執行職務造成之國家賠償、法院判決解析 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之國家賠償、法院判決解析 四、國家對於損害原因負責人或公務員之求償解析 五、賠償義務機關之認定: 道路管理機關、土地管理機關、多數機關、編列預算機關、管線管理機關、公路管理機關 、派駐機關、原任職機關 六、國家賠償之費用計算、支付、實際判例解析
☆欲詳課程表與詳細主題內容,歡迎於『授課宗旨』項目上方『報名表下載』處下載進行了解。 相關說明 一般報名:原價3600/人,個人3100元/人,2人同行3000元/人,3人以上同行2800元/人。請於2017/01/06完成報名繳費手續, 2017/01/07起為原價(若貴單位有包班需求,請洽本中心分機15 謝小姐) 注意事項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或線上報名→辦理繳費→傳真繳費收據(請附註班別與姓名)→來電確認→完成報名 線上報名(個人報名/團體報名):於加入會員後,直接線上報名即可。 請詳閱報名資訊,同意後,確實填寫無誤後報名。 1.課程執行期間,學員不得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2.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若您於開課日前未申請退費,則報名學員須負擔全額的教育訓練費用。 3.退費方式:學員於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之前三個工作日前申請退費者,酌收課程定價15%之手續及行政作業費。開課日之前一個工作日與開課當日,恕不受理退費,本中心將寄發講義與發票給報名學員。 4.本中心保留各課程調整講師、修訂課程、受理報名及未達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辦理之權利。課程開課日與課程期間,恕不受理學員退費、更換班別及課程時間。 5.開課前三天會發送e-mail確認出席。 - 新聞稿有效日期,至2017/01/21為止
聯絡人 :劉湘怡 聯絡電話:02-2632-8111 電子郵件:clptc23@clp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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