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倉促上路後,服務業及製造業等相關產業首當其衝。台灣服務業占GDP的比重近七成,平均就業人數占總就業人數的比重約六成,已成為台灣經濟活動主體與創造就業的主要來源,然而有台中百貨業者表示,今年第一季業績出現10年來首見的慘況,普遍下滑2%至8%,台中多家餐飲連鎖集團也面臨獲利縮水、分店倒閉的情況,一例一休新制實行讓許多業者不僅面臨排班受限、高額加班費的問題,企業想要擴張版圖也是躊躇不前。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表示,單一法規無法適用百種行業,建議政府應針對各行各業的特殊性質,擬訂相關配套措施,從調整加班時數上限、及調整加班費時數總量計算等層面來增加營運彈性,避免勞資雙方陷入兩敗俱傷的局面。 ◆建立「特殊服務業專章」 因應淡旺季人力需求 原本就缺工嚴重的服務業,一例一休政策讓人力調度更加困難,調查顯示有7成3的餐飲服務企業受到影響。有不少業者表示即便願意增聘人力,但屢屢招募不到員工,人力吃緊的問題導致難以繼續正常營業,紛紛倒店或以縮短營業時間的方式來苦撐。 據報導指出,台中有連鎖餐飲業者在中區砸上億元計畫開4間店,因調不出人力,有兩間店甚至開門2天就得關門休息,擴編人力缺口大導致難以展店;也有店家先前過年時破天荒從除夕連續休假到初二,以多休假的方式來減少加班費的支出。
淡、旺季明顯的觀光業也同樣受到衝擊,產生無法精準預測每天觀光的來客數及對應人力配置的情況。林由敏執行長提到,服務業與其他產業屬性不同,建議政府應建立「特殊服務業專章」,避免以一例一休的制度來規範服務業,讓企業營運能更具彈性化。 ◆百貨業排班彈性限縮 櫃姐收入大縮水 「一例一休」政策原先是要讓全國勞工都能享有週休二日,許多業者為了減少人事成本支出,不願讓員工加班,以收入大多來自抽成獎金的百貨櫃姐為例,現在禁止員工加班,那麼母親節、週年慶等十天以上大檔期,加班費及獎金不但賺不到更讓整體收入大幅縮水。 另一方面,每七天中至少要有一天休息及一天例假,完全限縮了百貨業人力調度的彈性,使業者難以依據淡、旺季調整人力。 ◆美髮建教生的勞動權益不容忽視 一例一休政策讓美容美髮業高工時、低工資的現象更加嚴重,亦讓員工的工作環境與勞動條件每況愈下。有業者將員工的薪資改採「拆帳抽成制」與「目標業績制」,並且以提早打烊來降低人力成本,過去挑燈夜戰幫客人燙髮、洗髮的景象已不復見,許多業者也反應,企業傾注心力培訓員工學會工作所需的技能,現在卻要連帶支付更多的加班費,未來還有企業願意訓練員工嗎? 林由敏執行長表示,美髮業者是建教合作的大宗產業,建教生雖然不是勞工但准用勞基法的「工時」,政府應積極改善、落實建教生在建教合作機構的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的勞動檢查與勞動權益。 ◆補足運輸業人力 避免疲勞駕駛 交通運輸業有其特殊性,須肩負年節載運大量旅客返鄉之任務,兼具營利及公益之屬性,無法和一般上班族遇國定假日可正常休假,造成業者經營上的衝擊及增加從業人員工作的負荷,超時工作及無法正常休假的狀況時有所聞,疲勞駕駛的問題與乘客安全更是引發各界關注。 勞基法第36條規定,交通運輸業者經事前徵得勞工同意後,於年節、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為因應公眾之生活便利,致有使勞工連續工作逾6日的必要;限於二週期內適當調整原定的例假,其間隔至多12日。 雖然業者有意提升從業人員待遇,但面臨駕駛難覓的窘境,仍無法招募到足夠的人力,林由敏執行長建議,政府可以擴大辦理客運駕駛的技能訓練,彌補交通運輸人力不足的問題,減緩工作負荷,避免疲勞駕駛,危及乘客的安全。 ◆以「季」或「一年」總量管制加班時數 現行勞動法規定,勞工加班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林由敏執行長提到,由於產業特性的不同,如能將每月加班時數的上限46小時增加至54小時或是放寬時間,以「季」或「半年」或「一年」的總量來計算;休假的部分,則訂定每年休假總日數,並授權事業單位與勞工視生產狀況及勞工工作負荷協議的方式,讓員工自由安排休假時間即可,當能因應服務業旺季業務所需,以及年節及尖峰時段的大量運輸業務,讓企業營運有更多的彈性。 ◆儘速訂定《派遣勞工保護法》保障權益 林由敏執行長提到,許多業者為了節省人事成本,旺季時以派遣勞工補充人力,但是關於派遣勞工的相關勞動權益卻仍是未知數,林由敏執行長建議,因應這股人力運用的趨勢,政府應訂定《派遣勞工保護法》,並且儘速通過法案,讓派遣勞工能夠依照要派公司所適用的行業別來規範。 ◆調整加班時數與計算費率 林由敏執行長提到,現行勞動法對於休息日之加班時數最低為4小時,加班費為平日之2-3倍,計算方式過於複雜,建議以實際工作時數為準,加班費率統一訂定以「時薪X 1.5倍」來規範,不但業者付得起,員工又拿得到,達成大家所樂見的雙贏。 ◆特休假能否選擇「遞延」或是「折現」? 新修勞動法規定勞工享有完全之特休假之排假權,且特休假無法遞延至次年度,喪失執行的彈性。勞動部先前預告勞基法施行細則草案修正重點中提及「勞雇雙方得協商以到職日起算之周年制、曆年制或事業單位之會計年度給假」,但是並不代表能夠遞延特休假,林由敏執行長認為,特休假應有足夠的彈性以因應產業的淡旺季需求。她解釋,若員工的特休假可以選擇「遞延」或是「折現」,員工就可以選擇在淡季時排休,如果休不完也能換成現金,兼顧勞工的休假權益及折現後所增加的收入。 林由敏執行長建議,特休假日期若能由勞資雙方協商排定,既能符合勞資雙方特休假之需求,亦能顧及執行上之彈性。 ◆四週變形工時擴大行業別 企業營運更有彈性 現行製造業適用八週彈性工時,雖可連續工作六天,但仍受限於七天內一定要有一日例假的規定,林由敏執行長提到,由於製造業經常需要進行連續性的生產,若以八週彈性工時制度恐限縮業者的生產排程,她建議可參考四週彈性工時制度的設計,以14天內有兩例假之休息,讓製造業有較彈性的生產作業時間,同時亦能因應生產尖峰期之所需。 ◆落實臨廠輔導與客製化診斷服務 有鑒於許多業者對於一例一休新制仍一知半解,勞動部藉由「宣導、輔導、檢查」三個階段,希望雇主和勞工都能適應法規,4月即將進入輔導期,目前規劃「臨廠輔導」、「集體輔導」和「申請輔導」三大重點,林由敏執行長提到,勞動部除了派員直接至企業內說明新制規定外,個別廠商也能夠申請客製化的診斷協助,希望政府能夠落實並強化到府輔導的服務,讓每個企業對一例一休新制都能夠通盤了解並實行,達成勞、資、政三贏。 - 新聞稿有效日期,至2017/05/06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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