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簿謄本之註記非常多元,有時對於交易效果影響非常重大, 例如「遺產稅尚未繳清前不得繕發所有權狀」, 此時之效果代表該登記名義人並未對被繼承人申報遺產稅, 非在完稅後不得處分,因此,有限制移轉之效果, 如果不察,先與登記名義人訂的買賣,有可能不能如期移轉,應予注意。本次之講習,即以各種登記簿特殊註記為核心, 探討交易時應該要注意之事項及其效果, 期能幫助學員在實務上之運用。 精選案例: 1. - 建物主要用途為「國民住宅」,基地紀載「國民住宅用地」,是否可以移轉?貸款有無問題? 2. - 農地標示部紀載「本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分割」、「已興建農舍」,其意義為何? 3. - 所有權人紀載「未繳清差額地價不得移轉」,現在要移轉,程序應如何處理? 4. - 所有權部「未繳驗遺產證明,不得分割移轉及設定負擔」之效力為何? 5. - 所有權部「未繳清遺產稅,不得繕發所有權狀」之效力為何? 6. - 所有權部其他欄載有「信託財產,委託人乙,信託內容詳信託專簿」,問可以跟受託人訂立買賣契約嗎? 7. - 標示部載有「本案有使用管理登記,民國O年O月O日OO收件號,詳見共有物使用管理專簿」 ,現在共有人甲欲出賣其持分,問效果為何? 8. - 建物標示部載有「本建物使用執照經撤銷」,問:還能交易嗎? 9. - 所有權人甲之謄本其他欄載有「以OO寺廟籌備處名義登記」, 問:此時的效果是什麼?可以交易嗎? 10. - 所有權部其他欄載有「拍定人OOO」,此時所有權人為何?如何交易? 更多疑難案例解析... Q:標示部載有「已徵收土地」,面積為300m2,問:此種土地是否真為徵收之用地? Q:所有權部載有「本案因涉偽造,報府查明中」,此時之效果為何?所有權人可否出售? Q:標示部載有「農業用地」註記,但申請之分區證明為「住宅區」,此時標的物到底是農地還是建地? Q:標示部其他欄記載「內有部分法定空地也」,此時該土地是否真為法定空地?可否由所有權人逕向登記機關申請塗銷? Q:所有權部載有「依彰化地方法院OO年OO月OO日字號法定裁定書辦理,法院訴訟中」,此時所有權人可否出售? 如可,對於買方會有種影響? Q:土地謄本最下方載有「本土地有其他參考資訊檔」,此種注意事項之涵意為何?
上課日期:107年6月6日 (三) 18:30-21:30 上課地點:台中市中區三民路二段46號5樓
講師:鄭竹祐 老師
- 新聞稿有效日期,至2018/06/06為止
聯絡人 :台灣資產評估協會 聯絡電話:04-22213528 電子郵件:tw229482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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