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契約信託登記方法與重要函釋分析 不動產契約信託之規劃,係在設計信託行為時相當重要之方法,但信託效力發生後, 相關之登記行為可否申請?如何申請?對信託行為之執行非常的重要。 因此,極有必要加以釐清。例如在信託期間屆滿後,信託尚未塗銷, 那受託人是否仍有資格出售土地?是認定信託已經消滅受託人已無處分權, 或認定可以辦理信託期間延長以維持處分權, 或認為受託人仍有法定信託權而毋須變更等,在觀念上亟待加以了解, 以運用於實務上。本次之講習,以實務為基礎,探討在契約信託相關登記上所遇到之問題, 期能透過研討,加強學員在實務上之運用。 課程說明: 1. 信託期間屆滿後,受託人是否仍可出售土地?是否有法定信託概念之適用? 2. 管理權是否及於標示合併或分割? 3. 優購權之通知應通知委託人或受託人? 4. 受託人得否參與共有物分割? 5. 受託人訴請抵押權時效消滅之塗銷是否適格? 6. 信託內容可否約定自益信託應經受託人同意使得終止? 7. 信託內容可否約定他益信託免經受益人同意得由委託人單獨終止? 8. 何謂信託之終止?終止信託時應辦理塗銷信託登記或信託歸屬登記? 9. 自益信託之委託人死亡時,其繼承人可否單方終止信託? 10. 他益信託之委託人死亡時,其繼承人可否會同受益人終止信託? 11. 何謂信託行為之土建融?為何土地要信託予銀行? 12. 何謂信託履保?為何建物要信託予建築經理公司? 13. 信託行為之處分權是否及於抵押權設定?
台中班: 11/28(三)+11/29(四) 18:30-21:30,共計6小時 上課地點:台中市中區三民路二段46號5樓 線上報名:https://goo.gl/forms/LePtBO61Vies574k1 桃園班: 11/30(五) 10:00-17:00,共計6小時 上課地點:桃園市成功路二段7號13樓1304教室 線上報名:https://goo.gl/forms/hzCz8nc9vjW4NfEA2
- 新聞稿有效日期,至2018/11/30為止
聯絡人 :台灣資產評估協會 聯絡電話:04-22213528 電子郵件:tw2294827@gmail.com
上一篇:《騎士編年史》最新更新推出泰奧和雷歐娜豪華史詩任務
下一篇:不動產契約信託登記方法與重要函釋分析
|
■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十四)阿里巴巴敢給股票 - 2023/07/02 ■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十三)上億會員怎麼管理 - 2023/06/25 ■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十二)最好的公司支付寶 - 2023/06/18 ■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十一)兩個女人一個男人 - 2023/06/11 ■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十)千團大戰影音帶貨 - 2023/06/04 ■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九)電視購物轉型電商 - 2023/05/28 ■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八)那些從台灣來的人 - 2023/05/21 ■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七)嘉丰資本擦身而過 - 2023/05/14 ■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六)跟阿福有關的人們 - 2023/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