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健全工程仲裁配套機制以提昇仲裁品質,甫於96年6月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同年7月4日經總統府公布施行之-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第2項條文內容修訂為「前項調解屬廠商申請者,機關不得拒絕;工程採購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調解建議或調解方案,因機關不同意致調解不成立者,廠商提付仲裁,機關不得拒絕」,此舉對我國公共工程爭議之解決途徑有重大影響,近來引起廣泛討論。本課程將探討各種工程爭議解決途徑之優、缺點的基礎上,詳細研究其修訂內容與實務上之影響,並進而討論政府機關權益與廠商的因應之道。特色: 1.工程合約履行過程中經常發生須待處理之法律問題透過本主題之介紹可掌握法院對此等問題之處理態度便於應付遭遇實際問題時之挑戰。 2.BOT合約究竟有何特別之處與機關訂定BOT合約應注意何問題。
主講人: 李元德律師 寰瀛法律事務所 合夥律師
學歷: 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碩士、輔仁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公法組)、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
經歷: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行政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台北律師公會行政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台北縣政府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委員、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實績: 代理韓國主要大型企業進行工程調解、參與ETC議約談判、擔任國內重大知名工程爭議案件之代理人
主講人: 陳希佳律師 寰瀛法律事務所 合夥律師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博士班、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碩士、台灣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 台灣工程法學會監事、台灣暨美國紐約州律師、專利代理人、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國際仲裁事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台北律師公會國際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台北市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委員、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中文季刊暨英文會刊編輯委員會委員、亞洲WTO暨國際衛生法與政策中心亞洲WTO暨國際衛生法與政策期刊(Asian Journal of WTO & International Health Law and Policy, AJWH)助理編輯
實績: 代理韓國及日本國際企業進行ICC國際仲裁程序、代理國內許多主要工程公司循調解、仲裁或訴訟等程序向業主求償、應國際商會、美國仲裁協會及新加坡仲裁協會(ICC-AAA-SIAC)邀請赴新加坡演講
課程相關網址: www.clptc.com
- 新聞稿有效日期,至2007/09/07 為止
聯絡人 :田專員 聯絡電話:02-27182201分機11 電子郵件:cctien@clp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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